4.青少年服務委員會
主 委:莊子華 副主委:張利益、李晧銘
委 員:陳慶鴻、林光超、張東富、劉恒逸、蕭加森、李岳霖、 林奕邦、陳威霖、翁輝國、李元恭
經 費:125,000 元 工作計劃:
一、扶青團輔導計畫(經費 8 萬元) 1.輔導扶青團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及協助招募新團員,促使其正常運
作與發展。
2.與各委員參於扶青團例會,加強雙方互動性.實際了解其運作內容 與給於適當協助.
3.安排扶青團適當參加本社之例會及報告團務。
4.與扶青團一起辦聯合計畫.
5.安排扶青團團員至社友職場做職業參訪與寒暑期工作歷練機會.
並與家庭委員會合辦參訪.
※扶青團經費之申請:扶青團須提出發展及改善計畫經本委員會審
核並呈報理事會通過後,方可動支。
二、贊助地區青少年委員會青少年領袖營(RYLA)計畫,新世代計畫並推
薦學員參加。(經費 2 萬元)
三、贊助地區青少年委員會 RYE、環台自行車活動(經費 2 萬 5 千元)。 四、配合社區服務委員會協助貧困兒童或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