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輪社友

社友

根據國際扶輪規章 ,扶輪社將自己定位為一個非黨派、非宗派的組織,並開放各行業及擁有各項專業的人士在受到社友邀請後加入,且無年紀及經濟能力的限制,但從事某些特定職業的人仍會被限制不得加入;實際上參加扶輪社的社友仍是以中年和富裕的人為主,這是通常是因為年紀較長且經濟狀況較佳的人才有較多的時間及心力參予扶輪社活動。

原本扶輪社僅限男性加入,直到1980年代的訴訟後,扶輪社才開始開放讓女性加入。

女性社員

扶輪社在開放讓女性加入之前,女性只能以扶輪社友配偶的身分加入由扶輪社友配偶所組成的「內輪社」(英文:Inner Wheel club);在1963年時,也有人認為讓女性隨著配偶參加扶輪社活動,有助於在部分國家中打破女性與社會的隔閡。

最早在1912年時,曾有一個位於愛爾蘭的扶輪社在討論讓女性加入的議題,但遭到反對。直到1976年位於美國加州洛杉磯郡的Duarte扶輪社表示讓三名女性加入扶輪社,國際扶輪便提出要求中止此三位女性社友的社籍,但Duarte扶輪社拒絕了國際扶輪的要求,因此國際扶輪在1978年取消Duarte扶輪社的資格,Duarte也向加州法院提出訴訟獲得勝訴,引發一連串與國際扶輪之間的上訴,國際扶輪最後也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

除了Duarte扶輪社以外,西雅圖地區的扶輪社也在1986年投票通過贊成女性加入扶輪社。最後,在1987年5月4日美國最高法院確認了加州法院的判決,從此女性可以加入扶輪社。